聯系我們
全國服務熱線:156 2572 7681
東莞市國弘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電話:0769-89777681
郵箱:cgx@ghenp.com公司地址:東莞市橫瀝鎮長田路28號、厚街鎮鰲臺新村向東路一巷1號
環保分局要求排污登記企業開展自行監測是否合理?
來源:東莞國弘環保作者:管理員發表時間:2022-02-25
對于排污證持有企業,定期開展自行監測,那是無可厚非的,然而,近日東莞市某排污登記管理的企業被環保分局通知要開展自行監測。企業向國弘的同事咨詢該項工作是否合理,為此,此事向市監測中心站有關人員咨詢了情況。
"關于企業監測頻次要求想咨詢下您。企業的國民經濟行業類別是日用化學產品制造,18年按照當年的環評分類管理名錄做的是報告書,按21年的環評分類管理名錄是豁免,按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是排污登記。現分局要求做企業做自行監測,在此提出疑問:報告書設置的自行監測頻次要求比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和對應行業的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的監測頻次要高,應執行先批復的報告書里設置的監測頻次還是執行后出的技術指南里要求的監測頻次?"
對此,該市級人員透露:“對于登記管理企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管理文件暫無強制性的自行監測要求。”。也就是說,“環保分局要求做企業做自行監測”是沒有依據文件的。不過,該人員也透露了“如果是綜合行業整治的文件,那在整治名單上的企業確實是有要求要做自行監測的,但自行監測內容和頻次都是按《自行監測技術指南》來執行”。最后國弘工程師提醒,納入2022全市第二批污染企業提升整治工作名單的企業,尤其是涉及VOCs排放的企業,有機廢氣一般至少每年開展一次自行監測。